关于加强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
关于加强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旅游
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旅游单位:
“十一”黄金周即将到来,为切实做好今年黄金周期间我区的旅游安全工作,根据上级指示精神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到位
做好“十一”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是度假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活动的主要内容,各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,要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旅游发展理念和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经营谁负责”的原则,进一步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(总经理)责任制,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。各单位要认真分析“十一”黄金周安全形势,对企业内部开展安全排查,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,要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,完善接待条件和应急方案,加强各项安全措施,做好安全保障。
二、规范安全管理,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
各单位要依照国家、省、市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,结合单位工作实际,不断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,提高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的水平。
各宾馆酒店和旅游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,排除火灾隐患,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。各景区(点)要加强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,要在景区主要路段、主要参观游览点、事故多发区、深水区域增设或更新警示标志,落实巡查人员,确保万无一失。要加强水上游乐项目的安全管理,落实救生设施、设备,对游船(艇)、码头、救生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,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。
三、加强协调配合,确保信息畅通
各旅游经营单位黄金周期间(9月30日—10月8日)每天下午16:00前传真向度假区管委报旅游安全情况及当天经营接待情况。执行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,遇有突发旅游安全事故,第一时间报度假区管委以及相关部门,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,各单位要将值班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于9月28日前报度假区管委旅游开发部。按照要求逐级上报,不得迟报、瞒报、漏报和谎报,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。
附:1、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值班表(表一)
2、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与经营情况表(表二)
海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
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三日
附表一:
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值班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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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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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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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班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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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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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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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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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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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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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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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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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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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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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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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二:
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与经营情况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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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
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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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无服务质量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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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无安全事故发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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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
待
情
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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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天客房
接待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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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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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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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天客房营业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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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天餐饮接待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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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天餐饮营业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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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天总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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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表人: 联系方式:
